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备案申请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自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备案。
办理注册商标许可合同使用应提交的文件:
1、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或经过公证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复印件。
4、委托代理机构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款:
1、许可使用的商标名称及其注册证号码。
2、许可使用的商品及服务范围。
3、许可使用的期限。
4、许可人对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进行监督的条款。
5、被许可人在其使用许可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