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使视觉形象各要素符合企业的个性,还在于选择合适的设计题材和造型要素。也就是构思方向的问题。
我们依据标志设计的主题、素材等因素进行分类,可以得到以下几个设计方向:
(1)以企业、组织、产品、品牌的名称为出发点进行设计(中文、英文、拼音)。
这是近年来在国际上较为流行的做法,即所谓名称标志。它可以直接传达企业的信息。在企业名称字体的设计中,采用对比手法,使其中某一字母具有独特的差异性,以增强标志图形的视觉冲击力(见图5. Z3)。往往特异部分也是企业信息的主要内容所在。
(2)以企业、组织、产品、品牌名称的字首文字或字首字母为出发点进行设计(中文、英文、拼音)。
其设计特点在于取字首形态,形成强烈单纯的视觉冲击力,强化字首特征,增强了标志的可视性(见图5. 24)。
(3)以企业、组织、产品、品牌的名称的字首文字组合、字首字母组合或名称缩写文字为出发点进行设计(中文、英文、拼音)。
文字组合标志结合了前两个设计方向的特点,既包含了更多的信息量.又简化了设计(见图5.25)
(4)以企业、组织、产品、品牌的名称的含义为出发点进行设计。包括:以名称所代表的图形为定位(人物、动物、植物、建筑等具体实物);以名称的图文配合为定位;以代表对象的外部特征为定位;以代表对象的内部特征为定位;以代表对象发挥的效能为定位等。这种设计很直观,运用图形直接表达出设计含义(见图5.26),
(5)以经营内容与企业经营产品的外观造型为出发点进行设计。
以企业或组织经营的产品和服务内容为题材,如产品所具有的外形特征、独特性能、服务范围、行业特征等。在构思中直接、明确地传递信息,抓住对象的第一特征予以表现。对于一些行业特点较强,其形态具有广泛认知度的企业可采用这种设计。这种方法具有形象直观、易认易记的优势,同时很容易地切入了主题(见图5.27)。
(6)以企业名称、品牌名称或字首与图案组合为出发点进行设计。
这种设计形式是文字标志与图形综合的产物,兼顾文字说明和图案表现的优点,设计上常采用具象和抽象相结合的特点,两种视觉形式相辅相成(见图5.28)。
(7)以企业理念为出发点进行设计。
企业理念包含企业的宗旨、企业文化等,比较抽象。随着商业信息传递与科技文化交流速度加快,面对现在复杂多变的竞争环境,如何使企业的经营内容或企业的实态与外部象征—企业标志—相一致,如何获得社会大众的一致认同,将企业独特的经营理念和企业情神、企业文化采用抽象化的图形或符号具体地表达出来就显得尤为重要。一般可运用象征、联想、借喻的手法进行构思,从而体现出能表现精神内涵的东西。
(8)以企业、组织或品牌的独特历史背景、优良传统、典故或杜撰的美好神话为出发点进行设计。
这种设计可以增强企业或产品的历史感、文化感和可联想性。通过对历史、典故的延伸,强调民族和文化的特征,并叙述了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人与事,创造出能突出人文概念的形象,显得很厚重(见图5.29)0
(9)以企业、组织的独特建筑外观、所处环境为出发点进行设计(见图5.30)。
(10)以地域文化特色、民族特征或产品的独特生产地为出发点进行设计。
文化的差异塑造了地域历史发展和社会性质的明显不同,不同的社会背景下所产生的图形符号均有很强的特点。
(11)现成图形的利用。主要是利用和借鉴一些众所周知的图形或符号.进行再创造.发展出有现代意义的标志。其优点在于公众熟悉的图像、符号的象征意义更容易被人理解,更容易让人产生共鸣和记忆(见图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