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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广告设计中可悲可耻的比稿(转载)    时间:2015-08-06


第一天,客户满脸堆笑地传来了消息:“我们企业要搞一个产品推广方案,投资很大,希望各位能提供方案。”

  “大投资?有了机会了”一群热血青年兴奋莫名,怀着为了公司,为了能有人赏识的万丈豪情,开始了市场调查、归纳、总结等等一系列的工作。边干边相互鼓励:“这客户是个好机会,别松劲了。”

   一个星期后,尝尽绞尽脑汁的痛苦,付出了整晚的睡眠,落下了眼皮浮肿、眼圈发黑、四肢无力、精神萎靡的后遗症,一份几十页的方案终于出炉。看着这份心血结晶,似乎大家心里都喘了一口气。暗自庆幸终于不辱使命,顺利完成了工作任务。以后就等着交稿了。

   第三天没消息,第四天,第五天……

   等来了第六天,企业传来消息要去面谈,大伙儿欢呼雀跃。连忙全副装备,扛着幻灯机,抱着大摞小摞的资料,七八人乐颠颠地搭上公司汽车,直奔客户。坐在接待室里,大家满怀期待地看着客户表情,心里忐忑不安。接待人员面无表情,看了看稿子,又抬头看了看“热血青年”,深不可测的眼睛,让人琢磨不透。“嗯,这个方案还挺不错”,(听着大家心里一阵激动)“可是,如今我们的条件还不成熟,所以……决定以后再说”。结果,一天又是一天,条件还没来……那几天的辛劳,算是白费了。真是说对了那句老话——竹篮打水一场空。

   既然说到这,我就不得不纳闷了,我原来接触的都是法律人。以律师来说,虽不能说律师的工作规则肯定就是完美无缺,可是在管理上颇为有条理,一分劳动一分回报的原则还是能够得到体现。可为何到了广告界,就变了味道?先来看看律师的收费与管理情况。据鄙人浅知,在实际操作上,律师代理收费分两种。一种是一般代理,也是教科书上提到的方式。根据标的大小,有一个统一收费标准。不论官司打赢打输,都要付给律师费。因为律师在接到案子以后,就要开展调查、取证等等一系列的工作。不论结果如何,都有劳动的付出,收费自然合情合理。另一种是风险代理。就是事先双方商定下来,如果没有达到诉讼目的,就不收取费用。但是一旦达到了诉讼目的,那么收取的费用也会比较高。在管理方面,每一个律师都是中华律师协会的成员,由律师协会对全国的律师进行一种统一规范的管理。而且在行业中有《律师法》和《律师道德规范》等法律性文件来规范律师的行为。私自接案,将受到严厉的惩罚。

   而对比广告界,情况就混乱得多,许多邀稿,比稿的,往往是出了稿子,最后是一分钱也得不到。先不说个人的成就是否能够得到一个体现,单是有劳无得,就足够让人沮丧和深感不公。而在管理方面,广告协会并未能对规范广告界起到作用,整个管理关系松散,各个公司我行我素,破坏了整体对外的一致性。所以,如何规范、处理好广告界的混乱状况,是我们不得不深思的问题。

   或许不少广告人会这么说,如今广告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你不肯出方案,还有其他的公司出方案,你不愿白干,还有其他顶上呢。管理方面也是没法管,管严了,广告公司是否能生存都是一个问题。鄙人这么看,现代广告在中国发展的时间本身就不那么长,人人都在摸索,所以出现这样的不合理现象不足为奇。如今广告公司林立,大大小小的公司林林总总,五花八门。行业之间的恶性竞争妨碍了整个行业的发展。自身的不规范,习惯了客户的要求给稿而不给报酬的现象,感觉有点像给惯坏的孩子。最终的受害者,也就是广告人自己。至于管理方面,不去严管就不能保护大多数广告公司的利益。不符合要求的公司就应该被淘汰,我们总不能因噎废食吧。至于能否仿效律师界的做法,要求每个广告公司都加入到一个统一组织里,由该组织统一监控管理,或许是我们可以加以考虑的问题。

   此外,还有一个更大的弊端,就是在没给比稿费的情况下,方案当中的某些创作给盗用了,感觉更是让人欲哭无泪。谈到这,又涉及到一个著作权问题了,那就是广告人该如何在恶性竞争中保护自己的著作权。一般的做法好像是在稿子最后来一个声明,如果客户不采纳该稿件,就不能使用稿件里的东西。否则就追究其法律责任。但是,这也只能是个幌子,实施起来完全苍白无力。试问你怎能从早到晚盯着他的一举一动,观察他是否运用了你的稿子呢?所以,要求得到稿费,就是保护自己的最好方式,也是著作权能得到保障的最佳途径。

    96年的广州4A组织的成立,是广告人自我保护的一次觉醒。当中的规则虽然全面,但是由于市场、竞争等多方面的原因而缺乏一种强制的约束力。因此,有必要进行相应的立法进行保障。在广告法中,把消费者当成是重点保护对象。但对于广告公司与广告主间的关系却并没相应规定。相对于广告主而言,广告公司为一个弱势群体,加强保护理所当然。前面所提到的律师收费与管理情况,也想对广告人有所启示。至于具体该如何操作,希望广大广告人能集思广益,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共同努力!

  如果将广告公司人格话,那就是其人格力量不够强大,惯于“作小”,丧失了自我更新的勇气和能力,宁肯让客户讽刺的言语刺痛自尊,也不肯拿起解剖刀朝自己的身上砍去。
  
  有广告公司的同行这样表示:“自尊、自爱、自信,这些都是好词,但我想其前提应该是你身上应该具有令人艳羡的华丽的羽毛。若不然,真的就像小县城动物园里那些褪毛老去的孔雀却硬要在光天化日之下开屏一样,只能是贻笑大方。”
  
  危机存在于每一家公司和每一位员工的面前,那就是作为一个商业组织和一个职业广告人,你有多少时间在充电、在更新、在升级?企业竞争力伴随岁月流逝的同时,更形成了对个体生命的巨大浪费,这对于众多怀抱理想,标榜热血的广告人来说或许真的是一种讽刺。
  
  商场、职场确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问题是,谁又是那个刻舟求剑的人?
  
  一位同行表示,对于广告人而言,问题、麻烦、无奈等等或许真的无处不在,问题是如何在客户面前保持独立的人格,甚至某种温和的“桀骜不驯”?售卖智慧的广告人,又有几人拥有这样的智慧?
  
  “不在沉默中死去,就在沉默中爆发”,一位同行笑着引用鲁迅的名句,转瞬而逝的落寞在他眉宇间起起伏伏,终于无迹可寻。
  
  “要生活,也要鲜活”,一位同事的话显得意味深长,“每一个黎明都有一种带着腥味的清新,如果你没有闻到过,那是因为你睡的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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